神经官能症

shén jīng guān néng zhèng

📖 概述

疾病 分类 1980年国精神病学会在精神病分类中删除了神经症。世界的大部分国家不承认有这种疾病 ,特别是我国周边国家和地区无一例外 我国学者仍认为神经症是一客观存在的临床实体,这是转型中的特色吧,这里法律意义大于与纯医学意义 ,发人深省。 病症 简介 神经官能症又名神经症,又称神经官能症或 精神神经症 。是一组 精神障碍 的总称,包括 神经衰弱 、 强迫症 、焦虚症、 恐怖症 、 躯体形式障碍 等等,患者深感痛苦且妨碍心理功能或社会功能,但没有任何可证实的器质性 病理 基础。病程大多持续迁延或呈发作性。病程不足3个月或仅有一次短暂发作者称为(neurotic reaction)。神经症具有以下

💡 治疗原则

几个特征 神经症的发病通常与不良的社会心理因素有关,不健康的素质和人格特性常构成发病的基础。 症状复杂多样,其典型体验是患者感到不能控制的自认为应该加以控制的心理活动,如 焦虑 、持续的紧张心情、恐惧、缠人的 烦恼 、自认毫无意义的胡思乱想、 强迫观念 等。患者虽有多种躯体的自觉不适感,但临床检查未能发现器质性病变。 患者一般能适应社会,其行为一般保持在 社会规范 容许的范围内,可以为他人理解和接受,但其症状妨碍了患者的心理功能或社会功能。 患者对存在的症状感到痛苦和无能为力,常迫切要求治疗,自知力完整或完全完整。神经症的概念经历了一个较长的演变过程。1769年苏格兰医生库尔兰(cullen)在其出版的《疾病分类系统》一书首次提出了这一术语 ,泛指 神经系统病变 ,包括各种器质性疾病和精神障碍。随后,法国精神病医生比奈尔(pinel)把神经症分为功能性和躯体性两类,或两者兼而有之。在19世纪,随着 显微镜 、切片和 染色体 等技术的发展以及临床 神经病 学的进步,凡是发现有神经 病理形态学 改变的疾病都陆续从神经症中分离了出去。到19世纪后期,弗洛伊德提出了神经症源于内部心理冲突的观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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